这一章列举了一系列构成矛盾的事物双方,表明现象与本质的对立统一关系。它们彼此相异,互相对立,又是互相依存,彼此具有统一性,揭示了事物相反相成的发展变化规律。
在这里,老子讲了上士、中士、下士各自“闻道”的态度:上士听了道,努力去实行;中士听了道,漠不动心、将信将疑,下士听了以后哈哈大笑。说明“下士”只见现象不见本质还要抓住一些表面现象来嘲笑,但道是不怕浅薄之人嘲笑的。
“上士”即高明的小奴隶主贵族,“中士”即平庸的贵族,“下士”即浅薄的贵族。上、中、下不是就政治上的等级制度而言,而是就其思想认识水平的高低而言。“道”的本质隐藏在现象后面,浅薄之士是无法看到的,所以不被嘲笑就不成其为“道”了。
明白大道的人好像是糊涂的,进入大道的人好似在退步,走在平坦大道上却好像走在那崎岖小路上。可他们是真正具备“道”的德性的人,他们不会因别人的误解而改变什么。
“质真”、“大白”、“大方”、“大器”、“大音”、“大象”指“道”、道的形象或性质。最后,又用一句话加以归纳:“道”是幽隐无名的,它的本质是前者,而表象是后者。
总之,本章从有形与无形、存在与意识、自然与社会各个领域多种事物的本质和现象中,论证了矛盾的普遍性,揭示出辩证法的真谛,是极富智慧的。
上士:上等品德智慧的人。
昧:不明,晦暗。
进道:前进的道。
夷道:平路。
纇:崎岖不平。
偷:怠惰。
渝:变污。
辱:污垢。
隅:角落,墙角。
贷:给予,惠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