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章主要讲为政的原则。其中有“非以明民,将以愚之”、“民之难治,以其智多”数句,若停留在文字的表面意思上,难免会认为老子所讲的是“君人南面之术”,也就是“为统治阶级出谋划策,而且谋划的都是阴险狡诈之术”。对于这种观点,我们不敢苟同。
古代的执政者对人民群众实行“愚民政策”,即使与老子“非以明民,将以愚之”的思想有关,也只能是一种理解上的偏差,是误解了老子的思想。因为就老子的本意来讲,他绝不会为迎合执政者的需要,而提出一套愚民之术的。他是“愿人与我同愚,泯除世上一切阶级,做到物我兼我的大平等,这样自可减少人间的许多龃龉纷争”。
也有人认为,老子的愚民思想后来被法家吸取,成为日渐荒谬的愚民政策,而且一脉相承下来,以至于形成以阿Q精神和不怒、不争为特点的国民性。对此,我们是不太认同的。
对老子“非以明民,将以愚之”的主张,著名学者陈鼓应有着深入切实的评价。他说,“老子认为政治的好坏,常系于执政者的用心和做法。执政者若是真诚质朴,才能导出良好的政风。有良好的政风,社会才能趋于安宁;如果执政者机巧黠滑,就会产生败坏的政风。政风败坏,人们就相互伪诈、彼此贼害,而社会将无宁日了。居于这个观点,所以老子期望执政者导民以‘愚’。老子生当乱世,感于世乱的根源莫过于大家攻心斗智、竞相伪饰,因此呼吁人们扬弃世俗价值的纠纷,而返璞归真。老子针对时弊,而作为这种愤世矫枉的言论。”
这个评价是极为中肯的。老子希望人们不要被智巧、争夺搞得意乱神迷,不要泯灭原始的质朴、淳厚的人性,要顺应自然。其实,本章的“愚”,就是质朴、自然的另一种表述。
明民:即使民明敏,这里指明智巧诈。
愚:使敦厚朴实。
智:巧诈。
贼:灾害,灾难。
两者:指上文“以智治国,国之贼;不以智治国,国之福”。
稽式:法式,法则。
反:通“返”,复归。
大顺:顺天理,即顺自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