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道德经》上篇以“道”字开始,被称为《道经》,主要论述自然的规律,即天道。下篇以“德”字开始,被称为《德经》,主要阐述了人生的行为准则,即人德。本章是《德经》的第一篇。
老子既谈“道”,又论“德”。“道”与“德”相合,构成了老子思想的完整体系。老子认为,“道”的属性表现为“德”,凡是合乎“道”的行为就是“有德”;反之,就是“失德”。“道”与“德”密切相关,又有所区别。“道”是客观规律;“德”是人们将“道”运用于人类社会产生的功能。
按照老子的观点,“上德”完全合乎“道”的精神。其余“孔德”、“常德”、“玄德”等,皆指“上德”。“下德”却是“有以为”的“无为”,抱有一定的功利目的,凭着主观意志办事,是不完全合乎“道”的。
不过,老子所讲的“上德”,与儒家所讲的“德政”大相径庭。老子认为“德政”不顾客观实际情况,仅凭人的主观意志加以推行,是“不德”。老子的“上德”则是“无以为”、“无为”,它不脱离客观的自然规律,没有功利的意图,不单凭主观意愿办事,能把“道”的精神充分发挥出来,其结果是“无为而无不为”。
老子还进一步阐述,“道”和“德”属于“无为法”;“仁”、“义”、“礼”属于“有为法”。“道”、“德”、“仁”、“义”、“礼”形成了高低不同的五个层次,或者说是五种境界。其中,“上德”是最高标准,合乎“道”,其次是“下德”。“失道而后德”,是就“无为法”而论的,失道则沦为下德。“失德而后仁”,“仁”已经属于“有为法”了。“失仁而后义”、“失义而后礼”都属于“有为法”范围内的变化。
老子认为,有德者从来不追求形式上的“德”,一切顺其自然;反之,无德者从来都不放弃追求形式上的“德”,喜欢人为地加以施为。“仁”、“义”、“礼”三者都是施为者的表现,而且施为的程度逐层递增。老子反对这一切,所以他才说:“失道而后德,失德而后仁,失仁而后义,失义而后礼。”对于“礼”,老子最为鄙夷,认为它是“攘臂而扔之”,是人心不够忠厚的表现,是社会动乱的祸首。所以,他主张摒弃“薄”和“华”,恢复“厚”和“实”。
在本章中,老子还创造性地使用了“大丈夫”一词,并赞美道:“大丈夫处其厚,不居其薄;处其实,不居其华。”大丈夫,可以理解为“智慧很高的人”,但其中也包含有豪爽、果敢、刚毅之意。
上德:上等的品德。
不失徳:追求道德,不离德。
无以为:无心作为。
上仁:上等的仁爱。
攘臂:捋起衣袖露出手臂。
薄:轻薄,不足。
前识者:先知先觉之人。
华:虚华,虚饰。
厚:敦厚朴实。